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国防动员和人防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本行政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周口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周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承担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94-8026786

传真号码:0394-8026786

工程业务咨询电话:0394-8027186  窗口电话:0394-8362388

通信地址: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通路北段

邮政编码:466000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周口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周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官方网站。

网址:http://rfb.zhoukou.gov.cn

2.周口国防动员微信公众号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市人防办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周口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4-8026786(仅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咨询)

传真号码:0394-8026786

通讯地址: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通路北段

邮政编码:466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二)申请方式

1.邮政申请。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应填写《周口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从周口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下载打印,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当面申请。通过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3.网上申请。通过周口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办公室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申请,应按照页面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提交成功后,可登录账号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三)申请答复

本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四)收费标准及方式

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可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本省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所需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补正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本机关将视情况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仍无法确定的,本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周口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