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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国动办,省国防动员保障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人防办《关于人民防空防护设备定型鉴定产品发布相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抓好工作落实。各生产企业要及时登录国家人防防护设备产品服务管理平台跟踪产品型号发布动态,按新标准做好生产筹备,仅可生产销售平台公示定型产品;各检测机构严格依规开展检测;各地国动办要强化质量抽检,严肃处置各类违规行为,同步开展政策宣讲、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实现监督闭环,确保防护设备质量。
附件:
关于人民防空防护设备定型鉴定产品发布相关工作的通知.pdf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