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持续正风肃纪,有效杜绝“节日病”问题发生,确保廉洁、安全过节。4月2日,市国动办组织召开“清明节”前廉洁教育提醒会。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廉洁过节、正风肃纪,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持续深入抓好作风建设。严禁使用公车、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探亲访友、宴请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宴请、旅游、住宿及其他事项;严禁以祭扫名义收受礼品礼金、借机敛财;严禁违反消防安全相关规定;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
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三级带班”战备值班制度,确保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并保持通讯畅通,遇到紧急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并妥善处置。节日期间要做好个人安全,严禁酒驾醉驾,确保安全、文明过节。